時間:2018-04-09 瀏覽量:...
實驗室一般采用光擴散性能好、亮度低、發(fā)光表面積大的燈具;除暗室外不宜用裸燈。
1、通用實驗室宜采用開啟或帶格柵直配光型燈具。開啟型燈具效率不宜低于0.7,帶格柵型燈具效率不宜低于0.6,實驗室燈具格柵、反射器不宜采用全境面反射材料。
2、通用實驗室宜采用熒光燈,層高大于6m的實驗室宜采用高強度氣體放電燈。對識別顏色有要求的實驗室,宜采用高顯色性光源。電磁干擾要求嚴格的實驗室,不宜采用氣體放電燈。潮濕、有腐蝕性氣體和蒸汽、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等場所,應選用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燈具。
3、重要實驗場所應設置應急照明,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現(xiàn)行的GB 50034-2004《建筑照明設計標準》、GB 50045-1995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的規(guī)定。
4、暗室、電鏡室等應設單色(紅色或黃色)照明。入口處宜設工作狀態(tài)標志燈。
5、生物培養(yǎng)室宜設紫外線滅菌燈,其控制開關應設在門外,并與一般照明燈具的控制開關分開設置。
6、照明負荷宜由單獨變壓器、單獨配電裝置或單獨回路供電,應設單獨開關和保護電器。照明配電箱宜分層或分區(qū)設置。大面積照明場所宜分段、分區(qū)設置燈控開關。
7、管道技術層內(nèi)應設照明并由單獨支路或?qū)S门潆娤?盤)供電。